代表处变更资料:
1、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的申请书
3、房租租赁合同原件2份
4、产权证复印件2份(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5、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
6、驻在证明原件
7、批复
8、国家安全事项许可
9、首席代表签署的业务报告
10、代表机构申请登记证延期时,应当提交隶属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企业存续证明。提交的企业存续证明应当经该国家或地区公证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进行公证和认证(总公司提供)
11、首席代表工作证
12、登记证
1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
14、委托我公司的委托书
备注:1、2、12有我公司代写,客户只需要签字就可以
我们代理费:2500元人民币,政府费用凭发票实报实销
联系人:郎小姐 51068155 13764458821